1月22日,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对贩卖、制造毒品的罪犯高超、黄海毅执行死刑。执行死刑时,高超、黄海毅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。高超、黄海毅伙同他人制造了大量甲基苯丙胺,并将其部分售出。2020年6月,公安人员在多个制毒场所共查获甲基苯丙胺晶体和粉末39000余克,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、固液混合物92000余克,以及制毒原料、制毒工具。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,高超、黄海毅购入约150千克氟胺酮,并向他人贩卖。2020年6月,公安人员在多个场所共查获氟胺酮56600余克。2021年12月30日,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高超、黄海毅死刑,并处没...